为了促进和规范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刘瑞弘为组长的一行
4人于7月31日至8月1日对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钢公司卫生防疫站、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新钢中心医院、及分宜县人民医院八家单位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为: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流行病学资料管理、艾滋病网络直报系统日常审核、VCT、娱乐场所高危人群干预及重点人群检测、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HIV抗体检测、HIV初筛实验室、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信息的管理情况等。通过督导检查,发现有些被督导单位存在一些问题,如:没有艾滋病防治专用电脑,未能对艾滋病网络直报系统日常审核及有关资料进行备份,HIV初筛实验室资料登记与报表不相符,VCT资料填写不完善等,针对这些问题,督导检查组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