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中心简介 | 疾病控制 | 政策法规 | 公共卫生 | 卫生检验 | 健康教育 | 党群工作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信息>疾控动态>中心信息>传染病防制与卫生应急>正文
我市开展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工作
作者:廖桃花 | 来源:传免科 | 发布日期:11-12-13 15:52:14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为了掌握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及报告质量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提高报告质量。根据《新余市2011年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及质量调查方案》,市疾控中心、分宜县、渝水区、新钢公司疾控中心(防疫站)于2011年10月17日~11月30日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市各级各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月发生的法定传染病病例进行了质量调查,市疾控中心对有关医院进行了抽查和质量跟踪。调查病种为国家规定的甲、乙、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39种),调查内容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综合管理与传染病报告病例报告质量调查。
  全市共调查了54家医疗机构,其中市级医院6家,县级医院9家,乡镇级医疗机构39家,共查出13种法定传染病1126例,漏报5例,漏报率0.44%。抽查了2011年1~9月份1014张法定传染病报告卡,其中及时报告1012例,及时率99.80%;报告卡填写完整968张,完整率95.46%;报告卡填写准确数为933张,准确率92.01%;填报卡与录入卡指标符合数948张,符合率93.40%;所有传染病报告卡均无重卡情况。从调查结果来看,我市医疗机构单位领导对传染病报告工作较重视,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措施得力,制订了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疫情报告工作人员责任心较强,各级疾控中心疫情报告审核人员认真及时审核,同时疾控中心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检查,促进了医疗机构疫情报告质量的提高。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7-2011 www.jxxycdc.cn
本网站由新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科环西路
邮编:338000
联系电话:0790-6442446、6421570

传真:0790-6456853
网站备案号:赣ICP备2022003559号-1
Email:jxxycdc#189.cn(注:#改为@)

建议:使用800×600以上屏幕分辨率,IE5.5及以上版本,FlashPlayer8.0以上版本能更好地访问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