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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行动年度目标
作者:周弃粕 | 来源:结防科 | 发布日期:2019-11-19 10:31:26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根据省卫健委要求,我市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年度评估方案》,对全市2019年碘缺乏病、饮水型氟中毒防控工作进行了年度评估。
  市地病办10月16日转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年度评估方案的通知》,县、区地病办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辖区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进行了年审。市地病办11月11日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县、区进行了现场考评。
  考评组对县、区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履责及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审核。考评组认为我市各地有关部门均能把地方病防治纳入年度工作范畴,履行防治工作职责。在组织领导方面,各级政府均成立了地方病领导小组,与上级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各级地病办成立了地方病诊断专家组,及时制定了当地的重点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了成员单位协调会,协调解决地方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市级考评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查和评估,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2019版)》中的碘缺乏病消除评价内容及判定标准和《饮水型氟中毒控制评价内容及判定标准》,评估显示我市渝水区和分宜县仍保持了消除碘缺乏病的状态,渝水区饮水型氟中毒仍处于控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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