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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人民至高无上,群众是我亲友”活动的通知
作者: | 来源:综合科 | 发布日期:2018-03-08 16:11:16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余疾控字〔2018〕9号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卫计委关于做好“放管服”工作的一系列要求,不断提升“放管服”工作质量,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人民至高无上,患者是我亲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卫字〔2018〕47号),中心结合实际,决定开展“人民至高无上,群众是我亲友”专项服务能力提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中心干部职工“人民至高无上,群众是我亲友”的服务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促进中心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中心服务的满意度,努力营造温馨友好的服务氛围。
  二、活动范围和时间
  范围:中心各科室及所有工作人员
  活动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1.举办专题讲座。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管理规定,牢固树立“人民至高无上,群众是我亲友”的服务宗旨,落实“文明服务、规范操作、标准收费、科学指导”,坚决抵制“索、拿、卡、要”“吃请”“回扣”,把服务对象当亲友,提升服务水平切切实实维护群众健康。
  2.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观看2013年1月11日和3月29日中央电视台播放高州市人民医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问题的《焦点访谈》视频节目,组织观看2013年7月23日中央电视台播放漳州医疗腐败问题的《新闻1+1》视频节目。学习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关于陕西省富平县个别医务人员涉嫌拐卖新生儿恶性事件的通报》(国卫发明电〔2013〕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3〕10号)。
  3.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召开中心“人民至高无上,群众是我亲友”活动动员大会,增强党员干部职工使命感、责任感。结合“中国医师节”“国际护士节”等纪念日,开展“人民至高无上,群众是我亲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张贴标语、宣传画、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宣传疾控战线的道德模范、服务标兵、好人好事,大力提倡“爱岗、创先、团结、奉献”的新余疾控精神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卫生计生职业精神。
  4.开设活动宣传专栏。在中心网站开设“人民至高无上,群众是我亲友”活动专栏,宣传中心活动开展情况、先进典型及工作进度等,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二)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流程。始终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在中心一楼大厅摆放建筑平面示意图、科室分布图及服务流程引导图,可以让群众短时间内了解服务流程,少跑冤枉路;改进工作流程,改善服务环境,完善保障措施,缩短各种等候和各项检查预约、报告时间,为群众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服务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改善群众服务体验。
  (三)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大力推动疾控服务事项“只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精简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材料,积极做到简易便民、高效利民。建立工作人员尤其是预防接种、健康体检等窗口人员的服务用语和服务行为规范,切实做到着装整洁、亮牌上岗、按时在岗履职。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认真执行服务质量、实验室安全和生物安全等核心制度。坚决落实政府关于健康体检、监测检验及卫生防疫服务实行的免费政策, 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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