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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控中心建立长效机制创建“无烟单位”
作者:本站 | 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日期:07-11-05 11:29:27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为了配合“迈向无烟中国”项目在我市顺利实施,日前新余市疾控中心出台《控烟工作管理办法》。决定自11月11日起单位大楼控制吸烟,创建“无烟单位”。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勿室内吸烟”《控烟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中心大楼为无烟大楼,大楼内禁止吸烟,不给客人敬烟,不摆放烟具。中心在大楼外设置吸烟区,并配置凳子、垃圾桶。中心积极鼓励吸烟人员戒烟,对戒烟成功者予以奖励。戒烟2个月以上者奖100元,复吸者扣150元;戒烟4个月以上者奖200元,复吸者扣300元;戒烟6个月以上者奖300元,复吸者扣400元;戒烟1年以上者奖500元,复吸者扣600元。为了推动该项工作顺利实施,中心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控烟巡查员和监督员,具体负责控烟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加强控烟工作宣传力度,在大楼门口设立醒目告示牌,在相关场所设置禁烟标志。《控烟工作管理办法》同时规定,中心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在大楼内吸烟的,要积极宣传中心的控烟规定,并主动进行劝阻。控烟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即科室有吸烟者违反《控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违规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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