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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完成三价脊灰疫苗封存、回收、销毁工作
作者:孔凡坤 | 来源:传免科 | 发布日期:16-05-13 09:51:07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布自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脊髓灰质炎(脊灰)疫苗免疫策略,停用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tOPV),用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替代,并将脊灰灭活疫苗(IPV)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的第一剂次免疫改用脊灰灭活疫苗,将其纳入儿童免疫规划。
  新余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高度重视脊灰疫苗免疫策略转换工作,在参加全省脊灰疫苗转换工作视频会议后,市、县、区疾控中心分别于4月15日、4月17日、4月21日举办了辖区内脊灰疫苗免疫策略转换培训班,全市所有接种单位分管领导、预防接种管理人员均参加培训,并要求参训人员回单位后,对本单位所有参与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培训率达100%。
  4月29日下午5:30,接到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停用三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的通知》后,市疾控中心立即电话通知县、区疾控中心和高新区、仙女湖区各卫生院,要求各地严格按文件精神,自5月1日始全面停用三价脊灰疫苗,并将脊灰疫苗全部移出冷链。4月30日下午5:00,通过邮件紧急转发了国家疾控中心《三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回收销毁技术指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转换核查认证技术方案》至县、区疾控中心分管主任、免疫规划科长和高新区、仙女湖区各卫生院分管院长、防疫员,要求各地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开展脊灰疫苗封存、回收和销毁工作。
  “五一”节后,市、县、区疾控中心统一开展了辖区内脊灰疫苗现场回收工作,并检查各接种单位脊灰疫苗封存情况,至5月5日全市脊灰疫苗全部回收到市、县、区疾控中心,5月7日市疾控中心通过省疾控中心督导组现场核查评估。5月10日市疾控中心对县、区疾控中心及8个预防接种门诊脊灰疫苗封存、回收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所核查单位全部按要求开展了脊灰疫苗封存、移出冷链、回收等相关工作。
  经市、县、区疾控中心再三确认,全市所有接种门诊已按要求将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统一回收,无遗漏疫苗后,5月11日,市疾控中心与新余市奉先德业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联系,市、县、区疾控中心对封存、回收的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统一集中在该公司销毁,并邀请市卫生计生委疾控科科长、渝水区卫生计生局分管局长到销毁现场见证指导,市疾控中心对整个销毁过程全程录像,所有销毁工作于上午11点46分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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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脊灰疫苗销毁移交手续

脊灰疫苗销毁现场

卫计委领导现场见证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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