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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召开全市预防接种和异常反应处置工作会议
作者:孔凡坤 | 来源:免规科 | 发布日期:17-08-04 11:22:05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8月3日,新余市卫计委组织召开了全市预防接种和异常反应处置工作会议,县(区)卫计局分管局长、疾病控制股股长,市、县(区)疾控中心分管主任、免疫规划科长科,市直各医院和民营医院分管院长、公共卫生科科长,新钢防疫站站长、免疫规划科科长共26人参加了会议。市卫计委分管副主任李彪主持会议。
  会上,市卫计委疾控科何斌科长向与会人员首先通报了近期我市出现的1例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处置经过;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孔凡坤科长介绍新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规范化服务的有关要求,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的处置流程,结合实际指出了我市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向医疗机构首针门诊详细介绍了人类疫苗缺陷病毒(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的接种疫苗建议和乙肝疫苗、卡介苗的免疫程序、接种方法和一些注意事项;市疾控中心分管主任刘芳宇对我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提出几点意见,强调各类免疫规划工作要严格按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版)要求规范开展工作。
  最后,市卫计委李彪副主任对我市预防接种和异常反应处置工作提出以下五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免疫规划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民生工程,体现党和国家对人民的关怀,涉及到全市千家万户,各级疾控部门和预防接种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坚决防范和杜绝工作马虎、不规范现象,否则产生不良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二是规范操作,加强管理。疫苗流通和使用的所有环节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执行,接种疫苗特别是减毒活疫苗时,首先要确定接种对象,做好体检询问、告知相关事项后,按疫苗的正确接种方法、接种剂量,并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实施安全接种;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在接种过程中,需规范各类告知登记,相关资料(包括登记记录,全程冷链记录、会议、培训、督导记录以及专题调查资料等)要做好留存、整理及归档工作。及时、规范异常反应处置,各医疗卫生单位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需及时报告,疾控中心要认真调查,及时组织异常反应诊断专家组进行诊断;在诊断时落实回避制度,并通知受种人等相关人员到场,诊断结果出来后,15天内送达诊断书并要求受种人或家长签收,送达形式可以是当面签收、特快专递邮寄、公告告知等。同时,疾控中心要告知受种人相关的权利,如八部委的相关关怀政策等;对诊断结论不服的,可向上级预防医学会申请鉴别诊断,申请评残等。三是突出重点,强化培训。要将首针接种门诊培训、活疫苗接种培训、狂犬疫苗接种、安全注射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培训重点内容,由疾控中心对医疗机构进行培训,医疗机构内部要加强培训,市、县(区)乡要层层开展培训。四是分级督导,落实责任。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市里加强对县(区)的督导,县(区)加强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的督导;对培训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会议现场
市卫计委李彪副主任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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