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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通过培训综合医院的结防医生督导综合医院肺结核病人和可疑肺结核病人的报告、查痰和转诊来提高病人发现率。
2、项目目标和服务宗旨
2.1项目目标
基线:以 2006年为基础,项目地区发现并免费治疗管理新发涂阳肺结核病病人430例,预测将治愈366例。
目标:在项目执行年,项目地区新余市将发现并免费治疗管理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 530例,其中422例缺医少药病人;渝水区377例,其中300例缺医少药病人,分宜县153例,其中122例缺医少药病人。到2008年12月底为止,应报告治愈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467例,即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88%及以上。项目地区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附件2。
2.2服务宗旨
2.2.1通过综合医院实行结核病报告、转诊和追踪、以提高病人发现,在2006年基线基础上项目应增加发现100例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增加治愈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加权数为140例。
2.2.2加强干预,改善结核病例转诊政策和就医环境,探索建立有效、可行的转诊机制。进一步规范综合医院肺结核病人查痰、报告、转诊工作,转诊率达98%。
2.2.3加强综合医院、结防机构查痰工作,查痰率达95%。
3、项目地区
项目覆盖全市 2个县(区),人口113万,渝水区、分宜县均为二类项目地区。
4、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一年, 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5、项目实施原则
fidelis项目与世行贷款/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全球基金第四轮结核病控制项目结合实施,为全市结核病控制规划服务。
6、市、县(区)工作职责
市级成立 fidelis项目办公室设市疾控中心结防科内,负责制定全市fidelis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县(区)fidelis项目的实施,将项目每月任务指标分解到县(区),并于2007年6月15日之前上报省项目办。开展督导,加强监测,定期上报省项目办公室工作报表。
县(区)认真实施 fidelis项目,加强综合医院可疑肺结核病人查痰,转诊工作,按要求进行病人发现、治疗和管理工作,认真填写结防工作三个登记本,做好每例病人的缺少医疗服务情况评估表的填写工作,对网络直报应追踪肺结核病人情况进行上报,开展相关培训,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加强对综合医院、乡、村医院工作的督导,定期完成并上报市疾控中心各种工作报表;接受上级工作检查。
县、区结防机构参比实验室的所有阳性痰涂片均必须保存至 2008年12月。
7、项目主要活动内容
7.1在执行已制定的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基础上,突出实施项目技术路线。
项目主要技术路线是加强疾控部门与医疗部门的工作配合,通过激励机制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部门肺结核病人查痰、报告、转诊工作,提高肺结核病人发现率。
项目挑选和培训综合医院中的卫生保健工作者作为结核病督导医生,负责综合医院可疑肺结核病人的报告、查痰和转诊。项目通过全省已建立传染病报告系统来追踪未能从医院转诊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病人,促使其转诊并到位,并通过加强综合医院和结防机构的查痰工作,以提高病人发现率。具体的转诊工作做法是:( 1)首先要求综合医院、乡卫生院内部建立可疑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制度,所有报疫科室(检验科、放射科、内科门诊、住院部、传染科)每日登记并转出病人,经培训的结防督导医生每日收集并进行网络报告及转诊登记。(2)综合医院、乡卫生院与结防机构建立转诊工作机制,综合医院、乡卫生院医生开出转诊单一联交病人,一联留下,一联交结防机构(或打电话给结防机构),结防机构收到转诊单后落实病人追踪诊断、治疗、管理。(3)要求结防机构每周二次检查综合医院转诊登记本,对应转诊而未转诊的病人进行统计并上报当地卫生局,请卫生局给予批评纠正。(4)在加强转诊工作的同时,对所有医疗单位网络报告的肺结核病人、可疑肺结核病人进行追踪。一方面是结防机构电话追踪,对无电话联系的依靠乡、村医生追踪,同时,结防机构人员结合在乡、村督导访视病人时进行追访。(5)加强综合医院查痰工作。加大对综合医院查痰工作的监测、检查和行政干预,以提高综合医院查痰率。(6)以乡镇为单位,按自然村组织开展可疑肺结核症关者、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的线索调查,组织村干部、村医生和年长者进行座谈,了解居民中有哪些人经常咳嗽、咳痰或者咯血症状,组织这些人逐一接受检查并进行转诊。(7)以上这些工作主要由县结防机构负责,各级加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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