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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作者: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来源:新华社 | 发布日期:09-05-05 17:33:23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和食盐的食品安全管理,适用本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 铁路运营中食品安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制定。
  军队专用食品和自供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第一百零三条 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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