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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对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
作者:毛尚根 | 来源:检验科 | 发布日期:09-06-15 10:16:00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为进一步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并规范我省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省卫生厅组成专项督导组,于2009年6月4日对我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有关资料、生物安全知识测试等方式,对中心实验生物安全组织机构、生物安全管理文件、人员管理、设施和环境、实验室备案、菌(毒)种及样本管理等进行了重点检查。督导组对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现场对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指导,促进了生物安全工作。中心实验室将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增添相关设施,进一步增强实验人员与管理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使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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