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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完成全市2010年度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工作
作者: | 来源:检验科 | 发布日期:10-12-07 15:35:17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全市2010年度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样工作的通知》(余食安委[2010]3号),全市2010年度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样工作由我中心负责实施。中心为了较好地完成全市2010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任务,严格按照《新余市2010年度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认真研究和部署抽检工作,制定了具体的食品安全评价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统一检测品种,统一抽样方式,统一保存运输,统一检测项目,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检测方法,组织专人分组分批抽样,认真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规定和检测规范进行检验。现已完成猪肉、蔬菜、食用植物油、大米、桶装水、淡水产品、乳饮料、婴幼儿奶粉、米粉、酱油、水果(柑橘、葡萄)等11个品种,共计577批次样品的抽检任务。检测结果表明,抽检11个品种577批次样品,合格556批次,合格率96.36%。检验报告与抽检结果汇总表按时上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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