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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4家医疗单位获得HIV检测点资格
作者:毛尚根 | 来源:检验科 | 发布日期:12-03-15 11:12:03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根据《江西省艾滋病检测点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卫生厅的有关要求,为了提高艾滋病发现率,加强艾滋病防治,分宜县双林镇中心卫生院、凤阳乡中心卫生院、操场乡中心卫生院、渝水区珠珊卫生院共4家单位申报设立艾滋病抗体检测点。市、县(区)卫生局分别组织艾滋病检测点验收专家组严格按照《江西省艾滋病检测点验收工作规程》进行了初审和复审,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盲样考核及操作人员笔试、口试等,专家组认为:上述4家单位艾滋病检测点硬件条件(人员条件、建筑条件、仪器设备、生物安全)和软件条件(检测点SOP文件,检测资料登记及各项制度)符合《江西省HIV检测点建设标准》的要求,盲样考核结果准确,现场验收合格。2012年3月9日,市卫生局批准了分宜县双林镇中心卫生院等4家单位艾滋病抗体检测点资格。至此,我市共有14家二级医疗单位获得HIV检测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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