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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完成辖区Ⅱ型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毒登记清册工作
作者:周银古 | 来源:检验科 | 发布日期:17-07-12 11:45:41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开展脊髓灰质炎相关病毒封存销毁工作的通知》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应在近期完成辖区Ⅱ型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毒登记清册工作。由于要调查登记其它系统的实验室,此项工作任务繁重,要求严格、时间紧迫。为此,市疾控中心及时制定并下发了《新余市Ⅱ型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毒登记清册工作方案》,并组织培训了县区疾控中心检验人员。市、县、区疾控中心检验人员按照各自分工,克服困难,深入各系统实验室调查、登记,共清查登记了卫生、环保、教育、综合监督及新钢等系统19家实验室,均未保留Ⅱ型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毒样本。目前我市清查登记资料已完成汇总,相关资料将按要求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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