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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陕西省富平县个别医务人员涉嫌拐卖新生儿恶性事件的通报
作者: | 来源:国家卫计委网站 | 发布日期:2018-03-12 15:01:19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三)规范执业行为,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将医德医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将其作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常规内容,坚持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加大遵纪守法和医德医风在医务人员日常考核中的比重。要在本机构内部,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为重点,深入开展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法制纪律教育,切实提高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水平。
  (四)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医疗质量安全集中整顿行动,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各级各类提供助产技术服务和新生儿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全面开展自查清理,认真查找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确保安全。请各省(区、市)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告我委妇幼健康服务司,我委将适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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