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中心简介 | 疾病控制 | 政策法规 | 公共卫生 | 卫生检验 | 健康教育 | 党群工作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信息>综合信息>健康教育>健康指南>传染病防制知识>正文
季节流感不可怕,科学防病有办法
作者:应急传防所 | 来源:江西省疾控中心网站 | 发布日期:2018-10-31 10:48:12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今年夏季以来,我省流感样病例发病水平处于非流行季的平缓波动中,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率一直处于低水平。虽然未出现夏季高峰,但是从去年的流感流行季以来经历了较长的间歇期,并且目前已进入秋季,气温变化较大,不排除流感季节性流行的可能,因此尽早接种流感疫苗预防流感,可以显著降低接种者罹患流感和发生严重并发症的风险。
  国家疾控中心重磅发布
  新版指南综合了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对2014年版指南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今年秋季同时供应三价和四价流感疫苗,指南明确建议,由受种者自愿选择接种任意一种流感疫苗,无优先推荐。
  优先接种对象
  新版指南建议,6月龄~5岁儿童、60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医务人员、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以及孕妇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为优先接种对象。
  受种者自愿选择接种
  目前,三价流感疫苗包含甲型H1N1、H3N2和乙型Victoria系病毒3种病毒类型,四价流感疫苗则是在此基础上还包含了乙型Yamagata系流感病毒。
  与往年不同,我国今年秋季同时供应三价和四价流感疫苗。指南建议,对可接种不同类型、厂家疫苗产品的人群,可由受种者自愿选择接种任一种流感疫苗,无优先推荐。
  建议孕妇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接种
  新版指南指出,对孕妇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国内外大量研究证实,孕妇罹患流感后发生重症、死亡和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更高。国外对孕妇在孕期任何阶段接种流感疫苗的安全性证据充分,同时接种疫苗对预防孕妇罹患流感及通过胎传抗体保护6月龄以内婴儿的效果明确。
  另外,世界卫生组织将孕妇列为第一优先接种人群。但由于国内缺乏孕妇接种流感疫苗的安全性评价数据,我国上市的部分流感疫苗产品说明书仍将孕妇列为禁忌证。为降低我国孕妇罹患流感及严重并发症风险,经审慎评估,指南建议孕妇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接种流感疫苗,孕妇可在妊娠任何阶段接种。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赣西大道1336号
  邮编:338000
  电话:0790-6442446、6421570
  传真:0790-6456853
  Email:jxxycdc#189.cn(注:#改为@)

Copyright ©2007-2020 www.jxxycdc.cn
本网站由新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赣ICP备2022003559号-1

建议:使用800×600以上屏幕分辨率,IE5.5及以上版本,FlashPlayer8.0以上版本能更好地访问本网站/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