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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 远离野生毒蘑菇
作者: | 来源:传染病防治科 | 发布日期:2020-03-27 08:00:17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目前,已进入春季,气温回暖、湿度回升,各种菌类生长旺盛,因蘑菇味道鲜美,有部分群众喜欢采摘食用,但往往因鉴别不清是否为毒蘑菇,容易引起中毒。我市近几年均出现因采摘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同时还出现过食用野生蘑菇死亡的情况。当前已进入了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引起食物中毒事故的高发期。为此,新余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一、充分认识毒蘑菇的危害
  一些野生的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鉴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辨别,极易误食而引起中毒。
  在野外,无毒的蘑菇往往与有毒的蘑菇混生,无毒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甚至部分附生在有毒植物上的无毒蘑菇种类也可能沾染毒性,所以即便食用的是无毒品种的蘑菇,仍然会有中毒的危险。
  毒蘑菇所含毒素较复杂,或因地区、季节、品种和生长条件的不同而各异。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一般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误食毒蘑菇,肝损害型中毒最为凶险,表现为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症状,部分患者可能会伴有精神症状。目前对有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且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
  二、切勿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不采摘。踏春郊游期间,广大群众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食用来源不明的蘑菇。对于路边草丛的野生蘑菇,由于鉴别毒蘑菇并不容易,广大群众不要轻易采摘不认识的蘑菇。
  不购买。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食用。
  不食用。为避免类似中毒事件,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三、发生食物中毒时要妥善处理
  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在催吐后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事故发生单位和救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发现食物中毒病人,应及时报告辖区疾控机构及市场监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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