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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疾控中心提醒辖区群众不采食野生毒蘑菇
作者:彭小勇 | 来源:渝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发布日期:2019-05-15 11:45:20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初夏已至,气温逐渐升高,野生蘑菇进入盛产期,同时也是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多发期。近几年,新余市曾发生过多次因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区疾控中心提醒辖区群众,为确保自身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千万不要采食野生蘑菇。
  毒蘑菇中毒按症状可分为:胃肠炎型、溶血型、肝损害型、神经精神型、呼吸与循环衰竭型以及光过敏性皮炎等6个类型。中毒后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主要表现为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部分可能出现头晕、麻木等神经症状;严重者可引起肝、肾、心、脑等多脏器损害甚至死亡。
  一般人很难判定野生蘑菇是否有毒。有些毒蘑菇和可食蘑菇往往混生,形态相似,辨别困难,甚至有些中毒者采食的野蘑菇认为是以前吃过、没有毒性的,因此,采摘野蘑菇的风险性越来越大。而且毒蘑菇中所含的毒素毒性稳定,一般烹调方法根本无法破坏其毒性成分,而且中毒后的死亡率较高,因此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最好方法就是不采、不卖、不食野生蘑菇。
  如不慎误食毒蘑菇,出现头昏、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或其他不适症状,应尽快送到医院救治,并要尽可能保留样品,供专业人员救治时参考。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尽早排除毒素对治疗效果非常重要,治疗越早,效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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