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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省卫生厅 HIV确认实验室评审专家组一行4人于2007年6月9日对中心搬迁新址后的HIV抗体筛查实验室进行评审。专家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检测资料、现场考察、对HIV检测人员相关知识的笔试及HIV盲样考核等,一致认为:我中心HIV抗体筛查中心实验室符合《江西省艾滋病抗体检测初筛实验室验收办法》的各项要求,并由省卫生厅授予HIV抗体筛查检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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