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首  页 | 中心简介 | 疾控动态 | 政策法规 | 公共卫生 | 卫生检验 | 健康教育 | 党群工作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信息>疾控动态>中心信息>传染病防制与卫生应急>正文
新余市疾控中心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预案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08-05-20 11:10:47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近期,我国部分省份出现肠道病毒71型感染(EV71)引发的手足口病疫情,个别地方出现少数患儿因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和循环系统损害,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我市已出现手足口病的散发病例,防控形式比较严峻,为及时掌握我市疫情动态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降低发病率,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尤其是儿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以隔离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流行,力争不出现死亡病例。
  二、组织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中心成立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疫情现场处理组(成立三个疫情处理小组)、疫情报告组、检验组、宣传信息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手足口病防控办公室,办公室挂靠传染病防治科,负责手足口病日常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中心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预案和防控工作指南,负责协调和统一指挥中心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疫情处理组负责开展对手足口病现场疫情的处理、流行病学调查和病源的追踪,指导参与开展疫点消毒和效果评价。
  检验组负责对病例样品的采集、贮存、冷藏运送和实验室检测。
  宣传信息组负责对各专业组信息的收集,及时组织宣传报道。同时向新闻媒体正面报道手足口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消除市民的恐慌心理。
  疫情报告组负责对全市各医疗单位上报的疫情进行审核,密切关注全市疫情动态,对每日上报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后勤保障组负责消杀药品、消杀器械、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处理物资的采购供应和车辆调配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严格实行防控工作责任制。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专业组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三、技术措施
  (一)严格执行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卫生部已决定将手足口病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各地要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在传染病报告卡中“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一栏中填报该病,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生聚集性病例或重症病例要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
  (二)加大疫情监测工作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中心疫情报告人员要充分利用疫情报告网络开展手足口病的网络监测,及时掌握全市手足口病疫情动态,每日对辖区内医疗单位报告的手足口病要进行统计分析,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同时对市属医疗单位要开展主动搜索。出现手足口病疫情暴发的地区,必须启动每日疫情报告制度。针对手足口病高发人群为儿童,中心传免科要主动加强对市直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和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督促托幼机构、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和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开展手足口病晨检,并指导托幼机构对儿童用品开展消毒工作。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辖区内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多、病例呈聚集性分布、重症病例比例较多或出现死亡病例时,要及时督促和指导县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掌握病人的发病情况、危险暴露因素及密切接触者的情况等资料。深入分析疫情的三间分布和流行特点,随时掌握疫情
9 7 3 1 2 3 4 8 :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7-2010 www.jxxycdc.cn
本网站由新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科环西路
邮编:338000
联系电话:0790-6442446、6421570

传真:0790-6456853
网站备案号:赣ICP备2022003559号-1
Email:jxxycdc#189.cn(注:#改为@)

建议:使用800×600以上屏幕分辨率,IE5.5及以上版本,FlashPlayer8.0以上版本能更好地访问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