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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卫生系统“医德医风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未知 | 来源:市卫生局 | 发布日期:2010-04-20 08:21:13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余卫字〔2010〕130号
县(区)卫生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全市卫生系统“医德医风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全市卫生系统“医德医风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充分展示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良好医德医风,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尽心为人民健康服务,争做人民满意的健康卫士,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组织开展“医德医风标兵"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卫生改革发展大局,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重点,以弘扬医德医风、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目的,进一步激发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医疗卫生队伍,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范围
  全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乡村医生、社区医疗卫生人员)。
  三、评选名额
  自今年始至2012年,每年评选10名,共评选30名。
  四、评选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热爱本职工作,把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作为神圣的使命,把病人至上、服务至上作为自已的天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无私奉献,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业务技术精。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勇于攀登医学高峰,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在医疗卫生工作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深得服务对象和群众的尊敬、信任和赞誉,成为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学习的榜样。
  (三)工作作风优。严守职业规范,尊重科学、诚实守信、遵守纪律、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文明行医,模范遵守卫生部“八项职业纪律”,自觉抵制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和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四)服务质量高。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尊重服务对象、关爱服务对象、方便服务对象,主动为人民群众献爱心、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社会形象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五、方法步骤
  (一)评选推荐方法
  各地各单位可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在本地本单位开展评选活动。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选荐、公示监督、群众参与的方法。注重广泛听取职工、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意见,集体研究决定上报人选,确保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具有代表性、导向性和先进性。评选推荐工作要突出群众参与,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氛围。
  (二)评选推荐步骤(分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至5月)
  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开展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广大医疗卫生人员都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2、第二阶段:组织推荐(6月至8月)
  县(区)卫生局、管委会事业局在民主推荐、公示和媒体宣传的基础上,推荐1-2名“医德医风标兵”候选人报市卫生局,其中,县(区)卫生局推荐的候选人原则上要有一名乡村医生或社区医疗卫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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