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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第一版)的通知
作者: | 来源:国家卫计委网站 | 发布日期:16-03-04 08:11:38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领导并组织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伊蚊密度监测,包括伊蚊种类、密度、季节消长等。日常监测范围、方法及频次要求同登革热,可参照《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指南》中的常规监测进行。
  当发现媒介伊蚊布雷图指数及诱蚊诱卵器指数超过20时,应及时提请当地政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室内外各种媒介伊蚊的孳生地及开展预防性灭蚊运动,降低伊蚊密度,以降低或消除寨卡病毒病等蚊传疾病的暴发风险。
  2.应急监测与控制
  在伊蚊活动季节发现输入或本地感染寨卡病毒病病例时,应启动应急监测。媒介伊蚊应急监测区域、方法及频次要求同登革热,可参照《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指南》中的应急监测进行。
  当有寨卡病毒病病例出现且以疫点为圆心200米半径范围内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指数≥5、警戒区(核心区外展200米半径范围)≥10时,或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器指数大于20时,应启动应急媒介伊蚊控制。
  媒介伊蚊应急控制要点包括:做好社区动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蚊虫孳生地清理工作;教育群众做好个人防护;采取精确的疫点应急成蚊杀灭等,通过综合性的媒介伊蚊防控措施,尽快将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器指数控制在5以下。
  (四)宣传与沟通。
  存在流行风险的地区应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传要点包括:寨卡病毒病由伊蚊(俗称花斑蚊或花蚊子)叮咬传播;伊蚊在水缸、水盆、轮胎、花盆、花瓶等积水容器中繁殖;清除积水、翻盆倒罐,清除蚊虫孳生地可以预防寨卡病毒病流行;在发生疫情的地区要穿长袖衣裤,在身体裸露部位涂抹防蚊水、使用驱蚊剂或使用蚊帐、防蚊网等防止蚊虫叮咬。
  除一般旅行健康提示外,应提醒孕妇及计划怀孕的女性谨慎前往寨卡病毒病流行的国家或地区,如确需赴这些国家或地区时,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防止蚊虫叮咬。若怀疑可能感染寨卡病毒时,应及时就医,主动报告旅行史,并接受医学随访。
  (五)培训和实验室能力建设。
  1.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疾病识别能力
  开展医务人员诊疗知识培训,提高疾病诊断与识别能力。重点地区应在每年流行季节前,结合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的防控工作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寨卡病毒病相关知识的强化培训,增强对寨卡病毒病的认识,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2.建立寨卡病毒检测能力
  建立和逐步推广寨卡病毒的实验室检测技术。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尽快建立实验室检测的相关技术和方法,做好实验室技术和试剂储备,逐步提高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病的实验室检测能力,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
  附件:1. 寨卡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
     2. 寨卡病毒病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
     3. 寨卡病毒病入户调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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