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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4号
作者: | 来源: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网站 | 发布日期:2020-01-26 14:37:51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健康监测,要求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漏人。排查出的发热病例集中隔离观察,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立即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湖北省等疫区入赣人员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遵守隔离管护要求,自觉留地观察。
  此令由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管委会、县(市、区)防控应急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省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强化追责问责。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4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的落实,进一步提升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机制的效率,指挥部要求各市、县(市、区)设立热线电话,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为疫情防控工作提岀好的意见建议;同时,鼓励人民群众提供知道的近期从省外来赣、返赣人员,尤其是来自湖北武汉地区返赣人员的有关情况。
  此令由各设区市、县(市、区)、赣江新区防控应急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省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省疫情防控热线电话:0791-12320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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