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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作者:佚名 | 来源:不详 | 发布日期:07-11-05 09:12:03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1 主题容内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测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测的要求监测工作。
2 名词、术语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包括发证监测,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
发证和复证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其卫生状况,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
经常性卫生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取得卫生许可证之是起,至下次复核卫生许可证之间所进行的卫生监测,促使巩固提高。
3 空气质量监测
3.1 布点原则
3.1.1 布点应该考虑现场的平面布局和立体布局,高层建筑物的立体布点应有上、中、下三个监测平面,并分别在三个平面上布点。采样点应避开人流通风道和通风口,并距离墙壁一米远。
3.1.2 确定采样点时可用交叉布点,斜线布点或梅花样布点的方法。
3.1.3 采样时应准确记录采样现场的气温、气压、气温等微小气候采样流量以及采样时间。
3.2 采样
3.2.1旅店业
表1 旅店业客房采样

客房间数

≤10

>100

采样点数(个)

客房数5~10%

客房数1~5%

采样高度(米)

0.8~1.2

0.8~1.2

采样频率 1.发证,复证监测:1)星级宾馆,或相当于星级宾馆,每三小时采样一次,监测一天(7点~22点) 2)普通旅店、招待所等监测一天(上午、下午、晚上各一次)。 2.经常性卫生监测:对星级宾馆或相当于星级宾馆、普通旅店、招待所等进行一次性监测。


3.2.2 文化娱乐场所
表2 影剧院、音乐厅、录相厅(室)

座位数(个)

≤300

≤500

≤1000

>1000

采样点数(个)

1-2

2-3

3-4

5

采样高度(米)

1.2

1.2

1.2

1.2

采样频率 发证、复证监测:监测一日,一日监测1-2场,每场采样3次(开映前10分钟,开映后10分钟,结束前15分钟)。 经常性卫生监测:监测一场,采样3次(开映前10分钟,开映后10分钟,结束前15分钟)。


表3 舞厅、游艺厅、茶座、酒吧、咖啡厅

面积(m2)

≤50

≤100

≤200

>200

采样点数(个)

1

2

3

3-5

采样高度(米) 舞厅1.5 其它场所1.2采样频率 发证,复证监测:监测一场,采样三次(开场前30分钟,营业高峰和结束前30分钟各一次)。 经常性卫生监测:同发证,复证监测。


3.2.3 公共浴室:
表4 更衣室

床(铺)位数(个)

≤100

>100

采样点数(个)

1

2

采样高度(米)

0.8-1.2

0.8-1.2


3.2.4 理发店、美发店:
表5 理发店、美发店

座位数(个)

≤10

≤30

>30

采样点数(个)

1

2

3

采样点数(米)

1.2-1.5

1.2-1.5

1.2-1.5

采样频率 发证、复证监测:营业时间内监测一天,一天采样2-3次。 经常性卫生监测:营业时间内一次性采样监测。

9 7 3 1 2 3 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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