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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年版)》的通知
作者:佚名 | 来源:卫生部网站 | 发布日期:09-01-24 11:44:49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二)重症病例
  1.神经系统受累治疗
  (1)控制颅内高压:限制入量,给予甘露醇0.5~1.0g/kg·次,每4~8小时一次,20~30min静脉注射,根据病情调整给药间隔时间及剂量。必要时加用速尿。
  (2)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总量2g/kg,分2~5天给予。
  (3)酌情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参考剂量:甲基泼尼松龙1~2mg/(kg·d);氢化可的松3~5mg/(kg·d);地塞米松0.2~0.5mg/(kg·d),病情稳定后,尽早减量或停用。个别病例进展快、病情凶险可考虑加大剂量,如在2-3天内给予甲基泼尼松龙10-20mg/kg·d(单次最大剂量不超过1g)或地塞米松0.5~1.0mg/(kg·d)。
  (4)其他对症治疗:降温、镇静、止惊。
  (5)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密切监护。
  2.呼吸、循环衰竭治疗
  (1)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
  (2)确保两条静脉通道通畅,监测呼吸、心率、血压和血氧饱和度。
  (3)呼吸功能障碍时,及时气管插管使用正压机械通气,建议呼吸机初调参数:吸入氧浓度80%~100%,PIP 20~30cmH2O,PEEP 4~8 cmH2O,f 20~40次/分,潮气量6~8ml/kg左右。根据血气、X线胸片结果随时调整呼吸机参数。
  (4)在维持血压稳定的情况下,限制液体入量(有条件者根据中心静脉压测定调整液量)。
  (5)头肩抬高15-30度,保持中立位;留置胃管、导尿管。
  (6)药物应用:根据血压、循环的变化可选用米力农、多巴胺、多巴酚丁胺等药物;酌情应用利尿药物治疗。
  (7)保护重要脏器功能,维持内环境的稳定。
  (8)监测血糖变化,严重高血糖时可应用胰岛素。
  (9)抑制胃酸分泌:可应用西咪替丁、奥美拉唑等。
  (10)有效抗生素防治继发肺部细菌感染。
  3.恢复期治疗
  (1)避免继发呼吸道等感染。
  (2)促进各脏器功能恢复。
  (3)功能康复治疗或中西医结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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