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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佚名 | 来源:新余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07-11-01 10:26:36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㈤健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现有预防医学科研、卫生防疫、卫生检疫、性病防治、采供血和医疗卫生等机构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在现有卫生防疫机构的内部,强化艾滋病防治的专业功能,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网络,加强技术力量、完善设备装备,改善工作条件,使之能够承担起艾滋病监测、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指导等工作任务。加强市、县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级采供血机构中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有计划地采取多种方式,抓紧对不同层次的从事艾滋病性病防治、科研、宣传教育及管理等工作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其艾滋病性病诊断、治疗、护理、监测、宣传咨询技术及防治管理的工作水平,逐步建立一支与防治任务相适应的专业队伍。鼓励专业人员献身艾滋病防治事业,改进专业人员的工作条件,改善其生活待遇,稳定专业队伍。
  ㈥加强科研,积极参与合作。
  加强科学研究、依靠科技进步是深入有效地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关键。科学研究应结合落实本规划,坚持为防治工作服务的方向,充分发挥我国传统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的优势。科研管理部门要将有关艾滋病防治的应用性研究纳入当地科研规划,并给予科研经费支持。
  五、考核与评价
  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实行规划目标考核与评价制度。通过自查、抽查、中期考评和终期考评等办法,对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督促指导各项规划目标的贯彻实施,并及时根据考评和变化情况调整规划目标及各项策略和措施。各地各部门要逐年度进行自查,做好年度总结,向政府艾滋病防治领导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同时,市政府艾滋病防治领导机构将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执行规划的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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