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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7〕13号
作者:佚名 | 来源: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07-11-01 10:28:27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2、完善艾滋病监测网络,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综合监测网络。卫生、公安、司法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高危人群进行筛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对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抗体检测。
  艾滋病流行严重地区要遵循知情同意和保密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为新婚人群和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抗体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有艾滋病检测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对手术病人、性病病人等开展艾滋病抗体检测,对应征入伍青年免费实施艾滋病抗体检测;将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艾滋病抗体检测纳入从业人员常规健康检查内容,并依法告知检测结果。
  3、健全实验室质量控制、检测能力验证和质量考核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进行配置,并建立健全职业暴露预防和处理制度;健全质量控制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和年度考核。
  4、建立部门间信息合作与共享机制,加强信息的整合和利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多部门间的艾滋病监测检测信息合作与共享机制,定期汇总分析艾滋病疫情监测信息,并逐步建立监测结果发布制度,定期向公众公布艾滋病疫情。
  ㈥加强性病防治管理
  1、建立健全性病监测网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国家和省级疾病监测点、艾滋病监测网络的分布,合理设置性病监测点,加强性病疫情监测和性病患病率等相关流行病学调查。要加强性病检测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开展耐药监测,指导临床用药。
  2、规范性病诊疗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性病诊疗市场整顿力度,规范性病诊疗和咨询服务。开展性病诊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健康教育,将推广安全套作为性病门诊规范化服务内容,配合开展高危行为干预工作。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政府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艾滋病防治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具体的艾滋病防治计划,明确责任和任务,实施目标考核管理。
  市、县(区)政府要成立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并设立办公室,配置专职工作人员。下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每季度要向上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当、“四免一关怀”政策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对隐瞒疫情、玩忽职守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㈡健全政策和法制保障,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规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制定或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依法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打击毒品犯罪、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临床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器官移植等医疗活动的管理规定和工作规范,严防艾滋病医源性传播。
  ㈢加强机构和能力建设
  市、县(区)要建立艾滋病防治专业队伍和跨部门、多学科的艾滋病专家咨询组织,居委会、村委会要确定预防艾滋病专职或兼职人员,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参与防治干预工作。要努力改善基层艾滋病防治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鼓励医疗卫生人员特别是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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