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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4〕23号
作者:佚名 | 来源:余府办 | 发布日期:07-11-01 10:31:15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新余市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八月十日
  
  
   新余市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促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增强全社会抵御艾滋病的能力,根据《江西省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政府负责,加强各部门合作与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注重实效;分类指导,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谁主管谁负责,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㈠目标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遏制艾滋病性病疫情的上升趋势,降低艾滋病性病发病率。到2005年底,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性病发病人数年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将艾滋病病毒经临床输血传播的平均水平控制在1/10万以下。
   ㈡工作指标
   到2004年底要完成的工作指标:
   1、坚决取缔违法采集血液或原料血浆点。对所有临床用血实行艾滋病病毒检测;临床用血要由合法的采供血机构提供;所有生产血液制品的原料血浆必须由合法的单采血浆机构使用机械采集。
   2、完成医务人员艾滋病性病知识全员培训。全市70%以上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规范化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85%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能够为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化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50%的乡镇卫生院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性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3、全市现有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能在社区和家庭获得医疗及生活照顾。
   4、新余市人民医院和分宜县防疫站建立艾滋病检测初筛实验室,建成全市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系统和综合监测、实验室检测网络系统。
   5、制定有关降低人群危险行为的政策,建立输血风险和艾滋病防治人员职业意外感染保险机制,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和社会救助措施。
   到2005年要完成的工作指标:
   1、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75%以上,在农村达到45%以上,在高危人群中达到80%以上。
   2、高危行为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达到50%以上。
   3、渝水区防疫站和分宜县人民医院建立艾滋病检测初筛实验室,能够开展规范性诊断。90%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规范化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75%的乡镇卫生院、50%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性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4、从事艾滋病预防保舰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等专业人员要100% 达到先培训后上岗。
   5、结合全市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市县级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系统。
   三、行动措施
   ㈠保证血液及其制品安全,阻断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途径传播
   1、市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健全采供血机构网络。到2004年底前,对所有临床用血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在全市实行血站技术人员和相关检测人员的全员考核,并实行采供血人员执业资格制度。依据《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对单采血浆站进行整顿。
   2、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单采血浆站购入机采血浆的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3、市卫生、药品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要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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