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首  页 | 中心简介 | 疾控动态 | 政策法规 | 公共卫生 | 卫生检验 | 健康教育 | 党群工作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信息>综合信息>政策法规>法律法规>正文
乡镇卫生院结核病痰涂片检查点设置及实验室操作规程
作者:佚名 | 来源:不详 | 发布日期:07-11-01 10:42:00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5、使用电光源显微镜时,注意电压和电流是否与仪器要求相匹配。

  (二)耗材供应与管理

为保障痰涂片检查工作能够连续不断开展,应储存一定数量的实验耗材和相应试剂,储备量可根据工作量来进行计算,一般应准备比平均工作量高 20%的相应耗材和试剂。染色试剂应由省结核病参比实验室或经省级结核病参比实验室进行了质量控制的地(市)级结核病参比实验室组织统一配制和供应,其它耗材可根据当地情况由省、地或县统一供应。各项物资、耗材按照需要供应,并保证达到质量要求。

  (三)实验室人员安全防护

   1、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的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

   2、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警惕分枝杆菌气溶胶的产生。

   3、实验室应严格限制非实验室人员进入,减少实验室内外交叉生物污染。完成实验工作离开实验室,要关好门窗。

   4、进入实验室,尽量避免携带非必需物品。实验台上不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件或私人用品。

   5、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工作服并注意着装整齐,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和手套,长发者须将头发装束在帽子内。

   6、实验室内应保持肃静,试验过程中禁止一切与试验无关的活动,以保证集中精力完成实验操作。

   7、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及用嘴湿润铅笔或标签等,也不要以手抚摩头面部等。

   8、实验前须开启紫外灯对实验室和操作区域进行照射消毒1小时以上;实验结束后,开启紫外灯对操作区和实验室进行照射消毒2小时以上。

   9、实验结束后,操作人员要用清洁剂(或肥皂)和清水充分洗净。

   10、每次实验操作终止后,必须清理好实验台,所有物品归位并用70%酒精或3-5%石碳酸等有效消毒剂擦洗实验台和地面。

   11、实验室中的生物危险物要根据检查项目和性质的不同,局限在相应的实验室或试验区域内,不得随意将其带到其它区域进行。

  (四)污物消毒与处理

   1、痰标本、被污染的一次性用品及实验室垃圾应经高压灭菌后丢弃,或者使用专用的焚烧炉或固定的垃圾坑进行焚烧。

   2、每次完成检查后,操作台和实验区域内经紫外灯近距离照射消毒2小时以上。

   3、实验过程中,如标本被打翻污染了操作台或地面,应以大于污染面积的纱布或卫生纸吸满5%的苯酚溶液或70%酒精,覆盖污染区,30分钟后方可移去,再经紫外线近距离照射。

附表: 1、乡镇卫生院痰检人员培训记录表

    2、基本情况调查表

    3、检验单参考式样

    4、结核病细菌学实验室登记本

9 7 3 1 2 3 4 5 4 8 :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7-2010 www.jxxycdc.cn
本网站由新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科环西路
邮编:338000
联系电话:0790-6442446、6421570

传真:0790-6456853
网站备案号:赣ICP备2022003559号-1
Email:jxxycdc#189.cn(注:#改为@)

建议:使用800×600以上屏幕分辨率,IE5.5及以上版本,FlashPlayer8.0以上版本能更好地访问本网站